深圳通知:再婚或再婚并不追溯到离婚前的房地产
2020-09-15 13:45 来源: 互联网
上调购房限制后有关规定的实施标准,并明确表示"再婚或再婚家庭,根据现有家庭住房的数量计算,不再考虑离婚前拥有住房的家庭的情况"。
7月15日,深圳市提高了购房限制措施,规定"夫妻离婚,任何一方在离婚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其所拥有的住房单位数量,按离婚前的家庭总数计算"。
最近,深圳房屋及建设局在答复深圳房地产登记中心有关购房限制规定的实施标准时明确表示,"再婚或再婚家庭,根据现有家庭住房的数量计算,不再考虑离婚前家庭的住房状况"。
此外,深圳最近发布了一份关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的通知,以改善住房贷款的管理。通知"明确了深圳市房建局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平台的功能,通过省级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购房者婚姻登记信息查询提供方便。商业银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本市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数量,以此作为贷款审批的依据,有效地实施差别住房信贷政策的要求。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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